“劳动最光荣!”劳动的人民是最可敬可爱之人。

劳动不分高低贵贱,但却有三教九流。《新闻晨报》上说,李静的保姆在日记中写道:『我30岁,她(李静)也30岁,凭什么她能过富贵的生活,我却要离开家庭,在这儿伺候她!』

近日,啃得鸡、麦大叔家所曝“违法”用工行为又被指《劳动法》所及范围无法覆盖,鞭长莫及。在必胜客提供的一份《计时员工劳务协议》中规定:『鉴于乙方(下岗、内退、退休、在校学生等人员),乙方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无法与甲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决定建立劳务关系。因此,本计时服务员协议属于劳务协议,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而在《民法通则》的调整范围之中。』

目前,大学生勤工俭学、家庭用工、保姆等都不属于劳动关系,也就是说,这部分劳动者出离于法律强有力保护之外。在法律现状空白情况下,个人如何保护自己?中国人民大学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黎建飞教授说:

有些专家会给些小建议,但我没有建议,不能指望个人成为超人,法律问题只能法律来解决,健全我们的法律,不能也不应该个人来承担这个责任和风险。劳动部门在把这些人排除在自己保护范围之外的时候,第一要想清楚,自己的理由是什么,第二要想到,我不管,谁来管?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