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聪明跟勤劳一样,是为很多人所知道的。在中国的大地上,随着一茬人的来来去去,什么口号、理念、精神,也都为之所动,不停地变换,好似“城头变换大王旗”。“三个代表”、“八荣八耻”、“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让人应接不暇。逃到旁边喘气之余,竟发现,“和谐社会”其实早在建国之时就已为这个国家追求的目标了。“共和国”,不就是“和谐社会”吗?
“共和”,意味着全民共生发展,国家机构为公有物,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并需为人民提供适当的生息条件,保障其安全,实现其平等权利。这就要求国家一切制度都应从人民切身利益出发,以实现人民利益最大化为宗旨,去设计相应具体规则。
然而,制度在中国,却不像“共和”二字来得干脆,一直高悬在那里注视着众生百态。现有的不少制度躲躲藏藏,打着各种冠冕堂皇的名号,却忘记了其内在的源泉。
孙志刚死了,送走了收容遣送制度,换来了“半死不活”的救助管理办法,我们依然只能暂住在某个角落,而留守在家中的儿童也只能夜夜期盼父母早日归来团聚。
火车都第六次大提速了,可伴随着“五一”假期的来临,售票厅又排起了长队,还会有多少人在默默叹息:票怎么又没啦!?
当我们感叹中国变化太快,城市高楼鳞次栉比,到处是尘土飞扬、热闹非凡的建筑大工地,感受着“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之时,当《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之时,为什么还会出现史上最牛钉子户,以及还有更多的钉子户等待被拔除?
还有,“同名不同价”、高额借读费……
制度是为人服务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应该倡导“以人为本”的和谐理念,制定保障人民利益的法律,设置人性化、真正为民服务的制度。如果我们在前,制度在后,我们永远会束缚在恼人的制度当中,没有出路,甚至会窒息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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