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交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据报道,美国人权团体“自由之家”不久前发表“2007年度世界各国新闻自由度调查报告”,指责中国的新闻自由状况,称中国为“不自由国家”。你对此有何评论?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很是严肃地回答道:

上述论调十分荒唐,不值一驳。

之所以如此坚定,正如姜瑜所指出的,中国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中国媒体依法享有充分的报道自由。同时,与任何法治国家一样,中国媒体应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

说的一点都没错,在应然层面,“上述论调”真的荒谬至极,“不值一驳”!于是,有些人情不自禁地就笑了